“定量”還是“定人”勞動關系大不同
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以“定量”或“定人”的不同勞動而關系迥異。首先,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的最大區別在于,將勞務外包的單位僅驗收勞務的成果并支付相應的報酬,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事”,勞務外包單位不與勞務提供者產生直接的勞動關系,二者產生矛盾將適用我國合同法;而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不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人”,同時在出現矛盾時,適用我國勞動合同法。
其次,勞務外包單位對提供勞務的人員不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由勞務外包單位自己確定安排;勞務派遣中的勞務人員則需要按照用工單位確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時間進行勞動。
最后,勞務外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實體;而勞務派遣單位必須是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設立的法人實體;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講,勞務派遣更加規范,勞務人員的權利更加有保障。